【本報訊】前國美電器主席黃光裕的涉內幕交易被判有罪後,內地兩名股民早前向黃提出索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昨日正式立案。分析指該案一旦正式開庭,黃光裕將面臨眾多投資者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
去年五月,北京第二中院以黃光裕犯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和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判監十四年,罰款六億元人民幣,沒收個人財產二億元人民幣。黃上訴,同年八月北京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在黃光裕刑事案結案後,各方隨即關注黃或被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根據內地證券法規定,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還將受到證券監管機構行政處罰。據此,有兩名股民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據指黃光裕的代表律師今或向法院提管轄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