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護士只准負責八病人

衞生部近日發布《醫院實施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標準(試行)》,要求全國所有三級醫院今年全面推行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標準規定建立護士崗位責任制,每名護士最多負責八名病人,同時要求護理員需接受專業培訓,以協助護士照顧病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