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蘋》總編輯遭刑事起訴

【本報訊】台灣《蘋果日報》去年以頭版報道藝人徐熙娣(小S)遭老公暴力對待,法院去年十月裁定該報報道不實,判處《台蘋》民事賠償小S四百萬新台幣(約一百零七萬港元)。至於該案的刑事部分,士林地檢署昨天認定,該報的不實報道造成小S名譽受損,而頭版新聞刊登權決定於總編輯,依妨害名譽罪刑事起訴《台蘋》總編輯馬維敏。

無證據下刊登掌摑文章

起訴書指出,馬維敏於去年三月十三日主持編輯會議時,在無證據而又確信記者已盡查證的情況下,決定翌日在頭版和要聞版,刊登「傳夫妻發生衝突」等標題,報道小S遭老公掌摑。至於同案另兩被告,包括娛樂組長和文字記者,因僅負責向小S母親及婆婆求證有無家暴,兩人均獲不起訴處分。

《台蘋》去年三月十四日於頭版刊登該消息後,小S夫婦均認為報道不實,先向《台蘋》民事索償一億元新台幣(約二千六百萬港元),並在四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而刑事部分則控告《台蘋》涉嫌妨害名譽。法院去年十月判決《台蘋》應賠償小S四百萬元,並於該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一天。不過,小S不滿判決,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