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女子黃玲(化名)與丈夫離婚後,與港人於○三年底假結婚,以換取香港居留權,但赴港四日後即返深圳與前夫、兒子定居,七年來過節都不敢回鄉。內地警方揭發事件,黃主動寫信承認假結婚,願放棄在港居留權,並稱將赴港與丈夫離婚,再與前夫復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