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天災不斷,人禍更甚。甘肅文縣是當年汶川地震的重災區之一,災後國家下撥巨額重建基金。然而,文縣當局私下截留上億元重建基金,致使災區新房成為危樓,至今仍有部分災民住在救災帳篷裏,而縣城的亮化工程卻搞得轟轟烈烈。
據報道,文縣很多新建的安置房有裂縫,有些承重的房樑已經斷裂,不得不用角鐵加固,磚與磚之間有多處根本沒有澆注沙石和石屎;還有一些援建點被建成半拉子工程,建成後房頂沒有上樑和瓦片。由於無法入住,很多災民只能在寒風中煮飯、在大雪中入眠。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午夜的縣城街道燈火通明,城區內所有建築都是霓虹閃爍,儼然是一座不夜城。
一個劫後餘生的窮縣,政府不是想方設法安置災民,重建家園,反而挪用救災基金大搞政績工程,這樣的政府還談甚麼執政為民?又說甚麼情為民所繫?但凡稍有人性的官員,都應該知道災民的住房安全,與縣城夜晚的霓虹閃爍相比,孰輕孰重。
文縣官員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挪用救災款搞政績工程,主要是他們的上級往往看不到災民新房上的裂縫,卻能一眼看到縣城裏霓虹閃爍的「美景」,只要有上級領導臉上的微笑,文縣的官員就不怕災民的怨氣,更不擔心因此會剝奪他們升遷的機會。所以,這些文縣官員敢在眾目睽睽之下胡作非為。
值得深思的是,文縣這麼嚴重的截留、挪用、改變救災款項性質的事件,居然不是審計監管部門發現曝光,而是經媒體發現披露,這本身就暴露了審計監管的失職。更搞笑的是,汶川地震發生後不久,國家審計署官員專程深入文縣等地檢查指導救災款的審計發放工作,在聽取省市審計部門領導的匯報後,認為甘肅省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和社保資金審計工作組織領導有力、深入細緻,審計效果明顯。但兩年多之後,文縣政府的所作所為曝光,無疑是惡狠狠地打了國家審計署一記耳光。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官員截留挪用救災款屬於重大罪行,不僅應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但奇怪的是文縣事件曝光至今,仍然沒有一名官員需要被問責,似乎這宗嚴重的挪用救災款事件根本就不存在。
救災款成唐僧肉,人民公僕惡如狼。在中國,天災往往可以成為貪官的發財良機,而災民卻成為貪官的搖錢樹,貪官污吏以救災為名,榨取災民身上的每一滴油。有人說,中國災民最悲慘,受完大自然的蹂躪,還要受貪官的敲骨吸髓,天災之後是無盡人禍,這樣的日子如何過得下去?政府就不怕百姓揭竿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