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農田水利規定效果成疑

【本報訊】內地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周一已下發到縣處級有關部門,文件再次關注「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並規定「百分之十的土地出讓金用於農田水利建設」。但專家指中西部傳統種糧地區基本沒有多少土地出讓金,擔心有政府官員為了爭取水利建設政績而加劇賣地。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企業等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價款。山東辛縣官員指,該縣是傳統農業大縣,基礎設施落後,房地產開發緩慢,故根本沒有土地出讓金的收入來源。而各大城市雖每年都收取大量土地出讓金,但一般用於城市開發,農村無實惠。

中國社科院專家李國祥指,如沒有適當的獎懲問責機制,地方政府難有動力去落實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