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隨夫姓 日五婦告政府

日本七十五歲退休高中教師塚本協子等五名女子,為廢除婦隨夫姓的現行法律規定,打響司法第一仗。五人將入稟東京地方法院,指規定違反「夫婦擁有同等權利」的憲法規定,要求國家賠償每人一百萬日圓(約九萬三千港元),衝擊日本的保守家庭制度及男尊女卑的傳統。

來自富山市的塚本協子一九六○年結婚,她在戶籍上用了丈夫姓氏,日常生活卻維持舊姓。她說:「由於戶籍名稱被視為本名,因此有種強烈喪失自我的感覺,精神非常痛苦。」

另一名有份入稟的京都市卅九歲自由作家加山惠美,○○年用丈夫姓氏登記結婚,但和塚本一樣在日常生活保留舊姓。由於她日常辦理各種手續時均需確認是否本人,繁瑣過程令她忍無可忍,竟為保留舊姓而遞交離婚申請書,但仍和「前夫」一起生活。

20次提修例 保守派阻撓

根據《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五十條《夫婦同氏的原則》,同一戶籍下的夫婦須採相同姓氏。原告指規定違反憲法第十三條對尊重個人和第廿四條對兩性平等的規定,既然憲法規定夫婦擁有同等權利,改姓即是其中一方利益受損。

九六年起,不同政黨曾廿次提出廢除夫婦同姓的修正議案,但均遭保守派阻撓。民主黨政府前年上台後計劃推動立法實現夫婦別姓,惟至今只聞樓梯響。本案控方律師稱,圍繞民法有關規定的訴訟尚屬首次,勢必激化社會對引入「選擇性夫婦別姓制度」的討論。

數據顯示日本逾九成五已婚女性跟隨夫姓,雖然部分女性認為隨夫姓有違男女平等、構成壓力,亦影響職業前景,但亦有傳統女性指這是浪漫婚約重要一環,與結婚戒指一樣重要。前年十二月一項調查發現,四成八受訪者反對廢除有關條例;四成九支持,大部分介乎二十至五十歲。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