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個人遊 台傳清明開放

【本報訊】大陸旅客赴台「個人遊」昨傳出最快清明節前後啟動的消息,但台當局或要求旅行社代旅客墊付十萬元新台幣(約二萬五千港元)的保證金,令業者認為「被搵笨」,因此興趣不大。據悉,上海、北京兩大城市的居民可望率先嘗鮮,初步規定每天以五百人為上限。

兩岸媒體報道,陸客赴台「個人遊」可望提前到四月啟動,雖兩岸官方尚未公布,但據知開放日期已初步確定。

個人遊台旅客限制多多

上海的旅遊業者已着手規劃相關線路,其中國旅港澳台線路負責人陳偉表示,已開始與台灣多家酒店討論房源細節,並預訂更多適合「個人遊」的機票。

據悉,台當局初步擬定大陸「個人遊」旅客須符合一定條件,包括出示存款或房產證明、年薪逾十五萬元人民幣、取得銀行金卡等。旅客還必須先在大陸取得赴台證,再透過台灣的旅行社代辦入台證,最長逗留十五天。此外,還要有台灣的旅行社擔保。台灣的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拒絕證實消息,強調兩岸仍在商討細節。

另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當局繼去年放寬中國大陸「個人遊」的簽證限制後,為進一步吸引大陸旅客,可望今年公布給予限期內多次入境的簽證,實施時間最快於今年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