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最高法院前日發布指導意見,對自首和立功情節進行細化,表明若疑犯被親友綑綁送至司法機關,即使如實供認犯罪事實,也不能認定為自首,但可酌情輕處。此外,交通肇事者事後逃逸,再投案應認定為自首。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