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嫂台中監獄醫院服刑

【本報訊】台灣高等法院昨裁定,已收監的前總統陳水扁所涉的龍潭及買官案,共須服刑十七年半。檢方又決定,扁嫂吳淑珍仍須服刑,選定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執行,但是否收監仍有待院方評估。有綠營人士指,吳淑珍如果入獄,恐怕撐不到一個月。

兩案裁定扁服刑至2026年

台灣高等法院昨裁定,陳水扁涉及龍潭、買官案各被判處十一年及八年有期徒刑,兩案應服刑合共十七年六個月。由於入獄前扁已服刑七百一十四日,扣減這部分後刑期應至二○二六年五月廿七日,估計最快二○一八年九月可申請假釋。但由於扁另有「二次金改」、「機密外交」、「國務費」及「洗錢」等多案審理中,任何一案確定後,法院必須重新裁定執行刑期,阿扁隨時可能被加監。

另外,台灣高檢署昨下午舉行有關吳淑珍收監問題的專案會議。會議決定,為了社會正義,吳淑珍仍須服刑,並選定設備較佳的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但吳淑珍是否適合服刑,將先由培德醫院評估,再通知檢方,預計本月下旬會有決定。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全力聲援扁家,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只要生活不能自理者,監獄應拒收,這是法律規定,不是特權,要求法務部不應該與社會對立,違法將吳淑珍送到培德醫院。

兩名醫藥界出身的獨派人士陳昭姿及張葉森日前探望吳淑珍後均指,以吳淑珍身體狀況,入獄服刑,恐怕撐不到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