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壹傳媒網站的「動新聞」被指充斥血腥、暴力、色情,毒害兒童少年,引起民眾及立法委員極大不滿,台灣的立法院昨日終於祭出針對性法規,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而修改的條文更明定為「蘋果條款」。
有關法規將規範報刊不得刊載有關犯毒、吸毒或描述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的情節及圖片。「蘋果條款」中列明,違反者將處以最高五十萬元新台幣的罰款,並公布負責人姓名,而限期前未有改善者,最高將被勒令停業一年。
據參與審核的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表示,鑑於部分媒體對刊載毒品、自殺、色情等新聞,出現過度的描述或照片,容易產生模仿學習效果,因此訂立這項條款,嚴格禁止危害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的新聞報道。另外,網絡媒體亦需採取明確可行的措施及機制,防止兒童少年有機會瀏覽有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