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少女命案 淫警判死緩

【本報訊】轟動內地的湖南鳳凰縣少女遊客,遭警員等五人猥褻、意圖輪姦致跳樓亡一案,湘西州法院昨日一審判決,包括一名警員在內的兩名被告被判死緩,其餘三人被判十三年至終身監禁。

另四人亦重判

法院認為,在今年九月四日,被告人林義、龔丞(警員)、韓曉東、徐磊(輔警)和王凱採取暴力、脅迫及投放毒品「K粉」等手段,欲與被害人邱某某發生性關係,雖因被害人強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五名被告人實施的共同犯罪行為導致了被害人邱某某墮樓死亡的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極壞。

法院又指出,在本案之中,五名被告以暴力、脅迫及投放毒品的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且兩名被害人均係未成年人,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強姦婦女情節惡劣」。

故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林義、龔丞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外,判處被告人韓曉東終身監禁、徐磊監禁十五年、王凱監禁十三年。五名被告須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三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