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救少年 拒認喪命恩人

【本報訊】吉林圖們市一名十五歲少年,為救一名意外落水的同學而犧牲性命。但其家屬不滿獲救者事後一直未有現身,遂將獲救者等相關責任人一併告上法庭,並索賠四十七萬元。令人詫異的是,獲救者竟在庭上稱救人者另有其人,雙方家屬更在法院門口爆發衝突。

堅稱另有救援者

六月七日,小龍、小碩及四名同學到大河游水,期間小碩在撈鞋時不慎落水,小龍和同學小佳落水將他救上岸。但是小龍因為體力不支被河水沖走,六天之後屍體被發現。當局其後嘉許其見義勇為的行為,家屬亦獲十萬元撫恤金。

因出事現場為一家挖沙場挖出的大坑,加上小碩及其家屬直至小龍出殯都沒有現身,故小龍家屬入稟起訴挖沙場和小碩及其家屬,而負責審批沙場的延邊州水利局亦捱告。圖們市法院上周五開審此案,小龍的律師在庭上出示警方的筆錄,證明小佳等均承認是小龍救小碩上岸;但小碩堅稱救他的是小佳。小龍母親慨嘆:「令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