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召妓醜聞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為自證清白,已向所住屋苑申請翻查閉路電視影帶,並搜集當日行程等種種證據,藉此反擊台灣《壹週刊》指他於住家附近接載妓女的報道。此外,他已催促律師加快擬出提告狀,力求後日正式控告台灣《壹週刊》。
已表態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昨由競選總部發言人陳嘉爵出面解釋,之所以至今未向台《壹週刊》提告,是由於律師堅持要把訟狀寫得很完美,且希望多搜集些資料,因此進度不如預期。陳致中已多次催促律師提告,以免讓外界誤解為「心中有鬼」。據悉,陳將對該刊提出民事訴訟。
不過,針對陳致中提及被指召妓前一晚,即本月二日的深夜十一時,曾赴台北的海鮮店會見支持者。但該海鮮店老闆向媒體展示單據稱,陳是在本月三日光顧,時間上有出入,令事件更添謎團。但競選總部昨澄清,經查證確是陳致中記錯,但記錯不等於證明他曾召妓。
但另方面,前《時報周刊》副社長劉益宏披露,早於今年二月已兜售扁子召妓消息的爆料者曾宣稱,有人是透過色情網站找到應召站,由最初每月一次,加密至每周一次。期間試過原定要接小姐上車,卻突然加速駛離「彈鐘」,事後向業者投訴因小姐太似妻子。
此外,特偵組去年先後扣押陳水扁家族的資產,包括存款、股票、珠寶等合共約二億九千多萬新台幣(約七千多萬港元),扁嫂吳淑珍以缺錢為由抗告,今年初獲高等法院判還四百多萬元新台幣(約一百萬港元)。但扁嫂嫌金額太少,上訴至最高法院,至前日被最高法院正式駁回。
但最高法院亦指特偵組查扣扁家資產的做法違法,必須先經過法院批准。因特偵組於最初環節就違規,因此高等法院年初批准發還部分金額的裁判亦需撤銷。特偵組緊急補鑊,最快明天重新向高院申請扣押資產。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