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澳洲一名「為食竊匪」爆竊一百五十四次從未失手被擒,卻因慣於做案時吃東西,把殘餘食物留在現場,讓警方憑DNA證據把他繩之於法。
來自臥龍崗市的麥基洛普,被控在新南威爾士省入屋爆竊罪。他偷的贓物類型廣泛,現金、汽車、小孩的豬仔錢罌,以至殺蟲噴霧也不放過。警方搜查他的寓所時發現約四千五百件贓物,約值一千三百萬港元。
麥基洛普犯案一百五十多次從未失手,但他習慣在入屋爆竊時偷食雪櫃中食物,並多次在現場遺下吃剩的冬甩和空汽水罐等,讓警方得以憑DNA證據追蹤他。麥基洛普上周被判囚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