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省當局近日決定「放權」與珠三角部分富裕鄉鎮,令一些有經濟實力的「特大鎮」也可獲得縣級的行政權力。有關措施在佛山、東莞首先試行,據悉佛山將有十七個鎮達到「授權」標準。
當局指珠三角一些富鎮的經濟實力相當於幾個山區縣,但管理許可權卻很小,要求「放權」的呼聲愈來愈大。廣東當局研究後,推出「簡政強鎮」改革,並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革工作。
廣東省將按照鎮轄區常住人口、土地面積、財政一般預算收入三項指標,對鎮重新分類,劃分為一般鎮、較大鎮和特大鎮三級。其中,特大鎮可賦予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財權也將進一步擴大。有關措施已在佛山市、東莞市六個特大鎮試點,珠三角地區其他市的經濟發達鎮也將陸續改革。
參與試點的佛山市委常委、順德區委書記劉海認為,改革加強了「話事權」,如街道宅基地審批,由原來的廿四個工作日縮短為十個工作日;並且在處理環境污染、黑網吧、安全生產等社會管理問題上,可快速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