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鎮慧免刑變緩刑

【本報訊】積極頂證陳水扁的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一審時因作污點證人獲判免刑,現二審改判七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反而陳水扁親信、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獲大幅減刑。

陳鎮慧因配合偵辦,一審時獲特偵組代為向法官求情,公訴檢察官亦以陳鎮慧悔過立功的表現,請求免刑判決。但合議庭認定陳鎮慧要與扁珍等人,共同負起遭連帶追繳貪污所得的責任。另外,由於她被控利用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費,二審認為法律有關行使偽造文書罪部分並沒有免刑規定,判她入獄七個月,另考慮她對扁案有突破貢獻,因此緩刑兩年。

扁親信馬永成大幅減刑

另外,曾是扁親信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則同獲減刑。其中,馬永成從原判二十年大幅減至十一年半,幾乎打了五折。不過,外界認為於府內掌權不高的林德訓,改判後仍然達十二年半,反而比馬永成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