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每年有逾百萬人亟待器官移植,但供體長期不足,催生大量器官買賣黑市中介,他們除將賣器官者當牲畜「豢養」,更為買賣雙方提供辦假證服務,但賣器官者卻屢遭中介壓減及榨取所得酬勞。專家建議盡快立法禁止人體器官買賣。
北京市首宗人體器官買賣案日前開庭審理,現年十九歲的男子楊念(化名)因家貧,與中介劉強勝等人談妥,以三萬五千元出售肝臟,豈料楊被摘除六成肝臟後,收取換肝者十五萬元的劉卻只肯支付給楊兩萬五千元,楊追討不果並慘遭追打後無奈報警,事件引起關注。
內地○七年起頒布《人體捐贈條例》,規定活體器官的接受人必須是捐贈人的配偶、直系親屬等,但並無列明違例的罰則。據中國紅十字總會賑濟救護部部長王平表示,內地每年有一百五十萬名需要器官移植者,但只有一萬多人能進行器官移植。
供需缺口令活體器官黑市買賣應運而生,大量器官買賣中介為賺取高額利潤,從全國招募賣器官者集中當牲畜豢養,倘有買家的血型與供體匹配,他們便代為辦理親屬關係假證、買通醫院等服務。有中介直言,兩年養過約兩百名供體,逾三十人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