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低價鐵礦撈「好處費」

牽動中澳關係的「力拓案」自去年七月爆出後,捲入案件的中國鋼企及鐵礦石貿易商,包括知名的日照鋼鐵、萊蕪鋼鐵、中化國際等。據悉,胡士泰等人以長期協議價格為賄賂者提供定量及價格較低的鐵礦石,從中獲取「好處費」,又為力拓提供中方的商業秘密文件。

去年七月五日,上海市國家安全局將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四名力拓員工刑事拘留,指他們採取不正當手段刺探竊取中國國家機密。一個月後,胡士泰等四人被正式批捕,罪名則降為「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庭審內容透露,因中國擁有鐵礦石進口資格的企業主要為大型國企,中小鋼企只得以高於長協價的五成至一倍價格向進口商買石。胡等人覷準商機,為力拓與中小鋼企簽訂「長協合同」,以較低價錢出售鐵礦石,從中獲「好處費」。其中王勇收受的巨額回佣中,有九百萬美元來自山東日照鋼鐵。

洩密令中方損失巨大

至於「侵犯商業秘密罪」,雖然法院採取閉門審理,但據財經網報道,○八年十月,中國鋼鐵企業與力拓進行鐵礦石談判,胡士泰等人獲得中鋼協的商業機密文件,再交給力拓首席談判代表,結果削弱中方的談判能力,並導致談判中止,對中方造成重大損失。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