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社交網站MySpace除為一眾表演者及作者提供平台發表作品外,近日更宣布與演藝權益團體合作,協助這批人士就發表的歌曲和演出,追討高達逾一千四百萬美元(約一億九百二十萬港元)的版權費。
MySpace行政總裁范納塔前日表示,該公司已跟非謀利團體SoundExchange簽訂合約,協助約二萬五千名獨立表演者和作者,追回版權費。
SoundExchange一直代表音樂版權持有人,收取在互聯網或衞星電台播放的音樂版權費,但這類獨立表演者和作者,過往都不會主動聯絡SoundExchange尋求協助,原因是他們可能根本不知道或不相信自己可以收取版權費。
今次合作便能讓在MySpace登記的表演者和作者,提供方便的「追數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