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英婦訛稱代辦離婚 騙兩對夫婦9100元

【本報綜合報道】英國一名在志願機構當義務法律顧問的女子,被控訛稱為兩對夫婦辦妥離婚手續,騙取約九千一百港元費用,被告承認詐騙及偽造文件罪候判。

義務法律顧問但非律師

英國傳媒報道,五十二歲女子蕾妮在義助人提供基本法律服務的志願中心當義務法律顧問,也是中心的經理,但她並非律師。案情指,○七年她訛稱替兩對準備離婚夫婦辦離婚,並向他們收取了共七百二十鎊,聲稱是法庭和行政費用;但她卻把費用存入自己戶口,更沒有在法庭辦妥離婚手續,反而偽造文件,使受害人相信他們已經離婚。

後來其中一名受害女子發現文件串錯自己的名字,到當局要求更正,但當局竟指並沒有她的離婚紀錄,騙局因而被揭發。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一名男受害人再為人父,並打算再婚,幸而騙局被揭發,否則他便可能犯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