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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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書者不得在西藏傳教

西藏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前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透露,西藏今年將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堅決打擊利用宗教從事分裂破壞活動,並將完成全區宗教活動場所登記和活佛、僧尼資格登記備案工作。根據法律,未取得宗教教職人員證書的,不得以宗教教職人員身份從事宗教教務活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