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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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廢暫住證3000萬民工受惠

「外來民工大省」廣東在踏入二○一○年正式廢除一直飽受詬病的「暫住證」制度,省內三千萬流動人口即日起可免費申領居住證,並可憑證享有在粵辦理港澳商務簽證、居住五年外來人口的子女可在當地入學,以及居住滿七年可申請成常住戶口等。官方該舉措能增強外來民工的歸屬感,進而促進廣東經濟發展。但部分外來民工反應冷淡,指居住證制度並無解決民工最切身的工作待遇問題。

廣東省昨開始實施《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按照新規,省內的流動人員將統一辦理居住證,取代原來的暫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粵將享有職業技能培訓等公共服務,而且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五年,子女接受教育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滿七年還可申請常住戶口。

增流動人口歸屬感

廣東省副省長李容根在居住證首發活動上指出,推行居住證制度,就是要保障廣大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增強流動人口的歸屬感、認同感,提升流動人口管理水平,這對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具重要意義。廣州社科院研究處處長彭澎也稱,新規體現以人為本、追求公平的精神,對廣東的經濟發展、產業提升均有幫助。

昨日廣州、中山等地均有大批外來民工,前往當地相關部門將自身擁有的暫住證改為居住證。有在廣州打工的民工表示,當局廢除外來人口暫住證制度後,令他們可有更公平待遇,因此他們會計劃長期在廣東打工及生活,並讓子女在當地學校就讀,將來子女學有所成亦有大的發展空間及前景。

有民工仍未知功能

但在省內部分較偏遠地區,由於地方的宣傳度不足,有部分民工直言,不知道居住證有甚麼功能。另外有民工稱,居住證並無解決實質問題,故她不會辦理。據悉,在○八年已率先推行居住證制度的深圳,目前仍有大批外來民工未有辦理居住證。

有評論員指出,九九年實施的《廣東省流動人口管理條例》已有「五年入學、七年入戶」規定,但事實上享有這些「優惠」的人並不多;而且從深圳推行居住證的經驗來看,官方承諾的居住證種種福利,往往需配合種種其他門檻限制,令民工無法盡享應有福利。建議官方降低居住證「優惠」的門檻,並提高運作透明度,讓民工真正受惠。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