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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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晚被炒無遣散費深漢自焚

【本報訊】深圳一名男子疑因不滿在歲晚遭資方解僱,前日要求資方賠償一個月人工不果,當場淋天拿水再點火自焚,男子全身嚴重燒傷,至今仍未脫離生命危險。涉事公司指解僱並沒違法,事件交由勞動部門處理。

自焚的卅一歲彭姓男子來自湖北,前天上午彭怒氣沖沖從工廠的辦公室走出後,將一桶天拿水從頭上淋下,隨即用打火機點燃自己,火勢瞬間蔓延全身,工廠保安見狀將全身燒成漆黑的彭送院搶救。

涉事工廠的負責人指,彭幾個月前才進廠工作,但工作態度和能力評價不高,廠方曾多次找其談話仍未見改善,決定解僱他。事發當天,彭回到工廠與主管交涉,並要求賠償相當於一個月人工的遣散費,疑遭拒絕後做出過激舉動。

事發後,彭的兄長及楊姓女友趕到醫院。兩人表示,彭在涉事工廠從事工務師傅,月薪約四千至五千元,廠方暫時已支付兩萬多元的治療費用,但治愈約需三十萬元,希望工廠能負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