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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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計賄賂記者瞞礦難 河北縣書記囚13年

【本報訊】河北蔚縣去年奧運前夕發生導致三十五死的嚴重礦難,事後礦主及地方官員想方設法隱瞞,阻止傳媒報道。縣委書記李宏興強調要不惜一切壓住媒體,更授意礦主撥款二百六十萬元收買記者,李因濫用職權、受賄等罪名日前被法院判囚十三年。事件中共有四十八名官員及礦井負責人被追究刑責,十名記者涉嫌收賄。

授意礦主260萬收買記者

據蔚縣宣傳部部長余德洪在庭上作證,礦難發生後三日,他向李宏興報告有記者要到該縣採訪,李當時指示「要不惜一切代價壓住媒體報道」,並強調「誰出事誰出錢」,結果礦主共支付二百六十多萬元來收買記者。

河北省崇禮縣法院日前一審判處李宏興濫用職權、受賄罪名成立,判監十三年,沒收個人財產三十萬元。李拒認授意給記者封口費,已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