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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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執法」苦主贏官司

【本報訊】上海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派出人員假扮乘客屈司機非法載客的「釣魚執法事件」,其中被誣告的車主張暉入稟法院控告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法院昨一審宣判,裁定交通執法大隊對張暉的行政處罰違法,交通大隊須支付五十元訴訟費。有律師預計該判決勢必引起訴訟潮,大批被屈司機將向當局討回公道。

案件昨午在閔行區法院開審,吸引近百人旁聽,並有大批聲稱被屈的司機到法院外聲援,有司機當場捉住交通大隊人員的要求退還車輛。張暉獲勝後在庭外說:「我真心希望上海能變成一個沒有『鈎子』的城市。」張暉的代表律師郝勁松表示,有大批司機未討回公道,相信該判決將引發訴訟潮。

曾收「釣頭」恐嚇信

今年九月,私家車車主張暉搭載自稱胃痛赴院的人,被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指「非法營運」,罰款一萬元。

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嘩然,當局隨後承認執法隊取證方式不當,撤銷行政處罰。張取回被處罰一萬元,入稟法院告交通執法隊。在案件開庭前,張曾收到一封自稱「釣頭」的恐嚇信,信中表示獲悉張家資料,勸張暉「收手」,「不要斷了他們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