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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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金案發展流程

時間 經過

09年 檢察院指盜竊證罪不足,對梁麗

9月25日 不予起訴

9月11日 梁麗獲准交保候審

7月13日 檢察院第二次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5月29日 公安機關經補充偵查後,把案件再次移交檢察院起訴

5月15日 警方指梁麗盜竊證據確鑿

4月30日 寶安檢察院首次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3月12日 公安機關以涉嫌盜竊罪出具起訴意見書,檢察機關隨後依涉嫌盜竊罪正式批捕梁麗

08年 梁麗在機場檢得14公斤

12月9日 金飾,當晚被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