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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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檢東西要坐大牢?」

本文重點
「我真的想不通,為甚麼檢東西還要坐大牢?」梁麗因涉嫌盜竊罪被關押在看守所長達九個月,於前天獲檢方認定盜竊罪不成立。對於這個結果,有法律學者認為,梁麗被關押了九個月,就算涉及盜竊亦已算受到懲罰;但有網民指梁所「檢」走的金飾價值極高,且在事後也無上報及上繳,根本與偷無疑,應受到嚴懲。

民間意見兩極化

有網民指,梁麗在機場大廳「檢」到物品,以為是乘客遺棄的物品且不知內含何物,應該是檢而非竊取。但另有網民認為,物品是在機場辦證、託運大廳的行李車上,梁麗是機場工作人員,在這種情形下拿走旅客物品,跟普通老百姓在大馬路上檢到無主物品,性質完全不同。

家境清貧且文化程度低的梁麗,本月十一日獲准取保候審後,甫見愛兒便淚如雨下問:「兒子,想媽媽不?沒有別的小朋友說你吧?你媽媽沒偷人家東西!」關押在看守所的九個月中,梁麗曾想過自殺,但是想起年僅九歲的兒子和八十歲的母親而放棄。

經歷九個月的牢獄之苦,倔強的梁麗卻稱:「我不後悔,我是至今都想不通,為甚麼檢東西還要坐大牢。」她又辯稱:「如果我真是要偷東西,我不會跑去跟人到處說。」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