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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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變相特赦1300犯

「十‧一」當前,內地「大赦」囚犯!四川省監獄正加緊辦理服刑囚犯的假釋、減刑申請,務求讓一千三百名囚犯在「十‧一」前可回家過節,為近卅多年來的內地最大規模一次「特赦」普通囚犯行動。有學者形容,在「十‧一」前「特赦」囚犯具有政治用意,目的是要向外展示社會穩定。

自本月上旬起,四川全省監獄便集中向法院報請囚犯的假釋、減刑釋放工作,已有部分囚犯獲假釋回家。全省監獄目前共提請一千三百多名囚犯的假釋、減刑及審批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這批案件均將在「十‧一」前完成辦理。

重犯不在假釋減刑之列

四川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游柱石表示,在「十‧一」前對囚犯集中辦理假釋、減刑,在四川監獄史上尚屬首次。他指,為讓重獲自由的囚犯出獄後不再危害社會,這次辦理的減刑、假釋案件,囚犯均為惡習不深、刑期不長。暴力犯罪、累犯、涉黑犯等均不在假釋、減刑之列。

根據內地《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監獄可以提請假釋。但對累犯及因殺人、爆炸、強姦、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則不得假釋。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表示,當局在「十‧一」前大規模假釋囚犯,目的是想向外展示中國對維持國家穩定有十足的信心,藉此表現國家的和平穩定、和諧統一,提高國家的威望,具有重大的政治目的。

兩少女商場吸煙拘留五日

但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光權則認為,就中國的發展狀況,目前仍不具備集中「特赦」囚犯的條件,擔心「特赦」會加劇本已嚴峻的社會治安,並可能影響國家的刑事法律及審判權威。

自一九四九年以來,內地共有七次特赦罪犯,但主要都是特赦戰爭犯和反革命罪犯,最近特赦為一九七五年三月,距今已有卅四年。

四川雖大規模假釋囚犯,但在「十‧一」安保大前提下,當局另一邊廂又嚴懲違法吸煙者。成都兩少女日前因在商場吸煙,違反《消防法》被捕,兩人將被行政拘留五日。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