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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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10歲童槍殺嚴父

美國一名十歲男童疑因經常遭父親嚴厲處罰,開槍殺死父親,他被控一級謀殺。

新墨西哥州警方在上周六傍晚近七時,接獲十歲男童本杰明的求助電話,隨即派員到貝倫市的寓所。警員到場後發現,四十二歲的希爾伯恩頭部中槍,送院後證實死亡。本杰明向警員稱,因父親「太經常」和「太嚴厲」處罰他,故他用自己的長槍射殺父親。警方又在屋內搜出大量武器,相信他們熱衷於射擊活動。警方表示,本杰明的妹妹當時身在屋內,相信目擊案發經過。至於另一名九歲弟弟則去了探望親戚,事發時不在家中。當局替本杰明進行心理評估後,決定控告他一級謀殺罪。

鄰居:屬普通家庭

報道指,希爾伯恩已跟妻子離婚,而所生下的孩子,包括本杰明和妹妹便由他撫養。鄰居形容希爾伯恩的家庭是普通不過的家庭,無不對兇案大感震驚。鄰居桑切斯指,女兒經常與本杰明的六歲妹妹玩耍,「我現在不斷想:如果女兒也被槍擊,怎麼辦?」

而新墨西哥州的兒童、青年及家庭部在近年接獲七個有關希爾伯恩家庭的來電,但不認為這家庭的兒童有危險。根據該州法例,十八歲以下不得擁有手槍,但長槍沒有年齡限制,故本杰明擁有長槍並不違法,但使用時要有家長指導。

本港的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現今的兒童和青少年往往「唔輸得」,家長以為很普通的責罵,其實會嚴重傷害兒女自尊心,甚至令他們做出無法預料行為。

犯錯忌直接責罵

郭志英表示,家長若發現子女做錯事,應避免直接指罵,可用輕鬆口脗表達。父母知道自己有錯時,亦應自我反省。

社工指出,現在的兒童比較早熟,若家長對子女過分管束,事事「一刀切」,只會令子女反感,更不願與父母溝通,甚至做出激烈的反抗行為。家長應心平氣和向子女灌輸正確價值觀,不應以「高高在上」的態度自居。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