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深舞王俱樂部大火25人處分

【本報訊】國家安監總局通報處理三宗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七十名責任人,其中發生在去年、造成包括五名港人在內四十四人死亡的深圳龍崗區舞王俱樂部大火,深圳市政府副市長李銘、深圳市龍崗區區長張備等廿五名事故責任人,被處予黨紀、政紀處分,舞王俱樂部亦被依法取締。

國家安監總局前日通報,國務院近日對三宗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做出批覆,認定這三宗事故均為重大責任事故。依照有關規定,對七十名事故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35人送司法機關追究

當局指,去年九月造成四十四死五十八傷的舞王俱樂部火災,是因無證非法營業,有關部門職責不到位、安全隱患專項排查不徹底,消防和易燃易爆物品監管不力而導致的責任事故。舞王俱樂部董事長王靜等卅五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另外,深圳市龍崗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旭明等廿五人受到處分。

此外,廣西百色市常務副市長梁兵、河南鄭州副市長胡荃,均因重大煤礦事故而被處予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