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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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調錯嬰 事主獲賠43萬
南韓一間醫院的護士出錯,令一名母親十六年前錯抱別人的女嬰,直至去年得悉女兒血型與丈夫不同才揭發。法庭裁定院方需向事主賠償近四十三萬港元精神損失。事主九二年於京畿道九里市的婦科醫院產下嬰兒,卻因護士失誤而錯抱別人的女嬰回家撫養。不過,事主要求醫院公開當年初生嬰兒紀錄,未有獲法院接納,故她將難以尋回親生孩子。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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