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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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如廢紙 諸侯不捨賣地錢

為遏止地方過度開發房地產,以及濫收、濫用賣地所得即土地出讓金,中央曾下達文件規定,自二○○七年起,各級政府的土地出讓金全額納入預算管理,接受同級人大監管。但審計結果顯示,兩年來各路諸侯根本沒有把中央的指令當回事,動輒過億元的賣地錢絕大部分成為地方官員可隨意支配的金庫。

國家審計署前天公布部分省市財政預算管理審計報告,稱審計抽查的十個省和六十四個縣市有超過六百億元的土地出讓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超過七成的開發區預算收支也未納入當地的預算管理。這一結果表明,被抽查的省市無一例外地抗拒執行國家政策,全部違反財政紀律。這也是一個法不責眾的尷尬局面,國家政策如同廢紙,難怪審計署失卻往年公開點名違規省市的勇氣。

地方政府極不情願將土地出讓金的收取使用過程放在陽光下,原因在一個利字。土地出讓金是各地政府握有的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當局低價徵地,高價轉讓給開發商,中間差價名為土地出讓金,全數落袋,從而成為地方政府預算外、非稅務收入的主要來源,GDP增長靠它,政績工程也要靠它,大小官員的灰色收入乃至花天酒地的開銷更離不開它。

瘋狂逐利 魚肉百姓

另外,國家對土地出讓金的使用範圍有過明確規定,用於徵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和城市建設支出,以及保障中低收入民眾住房。這些和百姓利益息息相關的事,當局本來敷衍塞責,心中有鬼,倘若將土地出讓金納入預算管理,等於將為政者盤剝、魚肉百姓的伎倆公諸於世,豈不天下大亂。官商利益攸關,有誰願意這樣做呢?

毋庸贅言,各地政府瘋狂追求土地出讓金的利益驅動,催谷徵地開發房地產熱潮席捲神州。據統計,金融海嘯前的二○○七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達到一萬三千億元,去年房地產市道不景,仍然接近一萬億元的規模,更有房產商透露,目前內地樓價的一半為政府的土地出讓金。

更可怕的是,每年過萬億元的土地出讓金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大小官員們在徵收和使用等環節上黑箱作業,毫無監督和約束,成為官民衝突、上訪不絕的導火索,以及滋生官場腐敗的肥沃土壤。在山東濟寧,當局以每畝六萬元的價格向民眾徵地,再以每畝一百萬元的價格向開發商轉讓,但當局從未交代巨額土地轉讓收入的使用及流向。由此令人聯想到,安徽等貧窮鄉鎮競相建造「白宮」辦公樓、東莞鎮長赴澳門豪賭輸掉億元公款,如果沒有可觀的土地出讓的收入,他們如何牛得起來?

除了利益需求,違規成本過低,也是各地拒絕將賣地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主因。審計署去年曾報告京津滬等省市違規管理使用土地出讓金、挪用建樓堂館所等,但事後誰也沒有受到任何處分,今年審計署索性連違規省市名都不提,擺明要讓違規者輕鬆過關。零阻嚇的違規成本,哪路諸侯不敢「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