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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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多夫1.3萬億資產全沒收

【本報綜合報道】涉及大型龐氏騙案的前納斯達克交易所主席馬多夫,前日被聯邦法院下令沒收他全部資產,合共一千七百億美元(一萬三千二百多億港元)。馬多夫的妻子露絲則與控方達成和解協議,需要放棄多達八千萬美元(六億二千四百多萬港元)的資產。法庭明日便會對馬多夫的刑期作出宣判,控方曾要求把他監禁一百五十年,以顯案件嚴重性。

妻協議放棄6.2億資產

聯邦法庭前日下令,沒收馬多夫一千七百億美元的資產,包括物業、投資、名車及遊艇等,意味他再沒資產可被當局沒收。其律師索金曾表示,政府把馬多夫逾一千七百億美元的資產全部沒收的要求是「過分誇張」。其妻露絲則與控方達成和解協議,放棄聲稱是她個人所有的超過八千萬美元資產,只保留二百五十萬美元(一千九百多萬港元)現金。

七十一歲的馬多夫早於今年三月承認詐騙、偽證等十一項罪名,法庭預期在明日判刑。控方曾要求法庭把馬多夫判處最高刑期,即入獄一百五十年,以顯示案件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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