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良風氣侵入內地校園。東莞一名年僅十歲的小六學生,為免在校內被欺負,竟從家中偷出逾萬元上繳給校園內的「大哥」作「保護費」,還向同學借「高利貸」請「大哥」吃喝玩樂。目前,校方已向涉事學生追回兩千餘元。
偷錢交「保護費」的小正就讀於大嶺山華強學校,平時與母親同住在舅父的工廠宿舍裏。今年三月開始,小正的母親和舅父發現有人在工廠裏偷錢,換了多名保安及會計後仍發生失竊。後來,兩人發現小正形迹可疑,暗中觀察,結果揭發他偷錢。
在母親的質問下,小正稱,自己個子矮小,為免被同學欺負,被迫向校園內的「大哥」交「保護費」,每天十元,此外他還要給「大哥」買即食麵和礦泉水。
小正不夠錢,惟有向同學借,但同學要求每借五元次日就要還十元,第三日還三十元,導致債台高築,被迫偷家人的錢。自上學期開始,小正偷了舅父五千八百元、媽媽三千二百元及工廠會計五千元。
該校的校長承認有學生收了小正的錢,但否認小正被勒索,指那是同學間的請吃請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