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護士生仔須院方批准

【本報訊】想生仔要先「排期」?四川成都武侯區一家醫院的女員工近日在網上爆料,如果想懷孕,必須做滿三年並經院方批准,否則享受不到相關福利待遇。有護士排了五年才獲生仔,也有意外懷孕者為保胎兒寧願辭職。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批評,院方做法無法可依,建議員工循法律途徑討公道。

被指違例可法律追究

近日,一名醫院女員工在網上發帖稱,醫院規章列明員工要做滿三年才可懷孕,想生仔要先排隊。她苦等了三年,向院方提出懷孕申請,排兩年才獲批准,但慨嘆「年紀不小了,真有點擔心寶寶的健康。」她也稱,最近就有幾名女護士因懷孕辭職。

內地記者調查發現,院內不少護士為生仔,須提前幾年向院方申請排期,有人因懷孕日期比批准日期早一個月,最終要辭職。另外,有護士意外懷孕,仍須捱更抵夜輪更,因怕流產要含淚辭工。

有女員工批評,規定不合理,她在產後再重返崗位,豈料工齡被一筆勾銷,要再過試用期。醫院副院長矢口否認,僅稱是醫院內部的事情。院長則稱,有女員工一懷孕就想請七至八個月假,故懷孕後不能正常工作,就只能辭職,他並且強調「要先在單位好好表現,表現好了再生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