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夫人:我是一個十七歲的女孩,中一時便認識了X君和Y君。我十分喜歡Y君,但有一次誤會竟告分手。我便與X君相好,更發生了關係。上星期我和Y君終於冰釋前嫌,又和他發生關係,但當他知道我和X君的事後,十分憤怒,要跟我分手。我很害怕,因為我十分愛他,我不能夠失去他。我應該怎麼做呢?
自尋短見上
自尋短見小姐:你既與Y君前嫌冰釋,那麼你與X君的事,根本便不應該告訴他,讓他知道。因為X君與Y君都是你同時認識的朋友,而且你喜歡Y君於前,卻與X君相好於後,如今再與Y君和好如初,這件事他聽起來便會感到大大的不是滋味,心理上很難不受影響。我想現在唯一的辦法是你向他解釋,並保證今後不再理睬X君,也許他會諒解你。不過照一般情形看來,怕你們這一段情,是不會開花結果。
南宮夫人:小妹今年讀中二,班上有一位很英俊的男孩,一直未能跟他說話,直至一次學校旅行,我們成班同學玩得很開心,我也和他有說有笑。第二天,我們見面會打招呼,他還約我出街看電影,可是我怕被媽媽知道,又怕同學們講閒話,我不知怎麼做好?我今年十四歲,身高五呎,這身材可以做模特兒嗎?
法蘭仙島上
法蘭仙島小姐:你和他是同班同學,大家做普通朋友無所謂,只要不太過親密也就是了。身材太矮,不宜做模特兒,不過我相信你還會繼續長高,一直到了二十歲。
南宮夫人
一九八一年一月八日
24歲油塘淫賊夜劫女途人胸圍底褲,更色膽包天向女事主「抄牌」兼要求做女友,外界一味指摘犯案者變態,但諗深一層,香港性教育制度幾十年冇進步過,懷疑自己心理變態都唔知可以搵邊個傾訴,反之八十年代,都仲可以問問南宮夫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