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港消費

身邊的寫手轉完一批又一批,原因是我漸漸發現大家出來玩都有Quota,「浸淫」幾年,厭倦了、習慣了,就會開始減低密度,甚或金盆洗手,像寫手K以前香港、澳門夜場都有佢份,但近幾年沒交稿,也沒有聯絡,像人間蒸發似的。早前再遇,坐下茶敍,細說近年去向,「舊陣時個個星期交稿,一交就交咗三年,最初都真係為咗興趣,但變成工作之後,耐咗就係壓力。反正寫稿又賺唔到幾多錢,又唔係為咗搵食,咪諗住停一停囉,點知一停就再拎唔番起支筆。」

不寫稿,不代表寫手K再也不出來玩,「仲有嘅,始終我都係鹹濕,有穩定女友又點?男人都係要新鮮感o架啦!」問他最近在哪裏「搵食」?他第一個反應是:「唔寫啦!」「交流吓啫!唔使咁慌。」我立即安撫他。「無啦,依家無過澳門,主要係以前啲腳都成家立室,自己一個人去又無謂,咁不如喺香港玩啦。」真係估佢唔到,原來寫手K專攻北角鳳姐與流鶯,「舊公司喺嗰邊,叫做知少少架步。」那邊的流鶯,大嬸居多,而且服務有保證嗎?「平玩還可以嘅,都話我熟架步咯!」

撰文:黃韋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