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身邊一眾兄弟大部分都已經結婚兼生仔。不過,佢哋雖然已有家室,但係行為同未結婚之前一樣,成日四圍溝女。原本我都覺得好正常,因為男人感情太多,梗係要四處投放,咁先可以保持心理質素穩定,兼夾可以減輕壓力啦(全部都係藉口!)。之但係,最近我睇過一單英國新聞之後,就奉勸各位男士唔好拈花惹草喇!早前英國一個女士入稟控告前男友,指出大家各自結婚之後兩年期間,前男友依然透過短訊、Facebook傳遞愛意,仲曾經邀請女方上其貨車,然後握手同錫錫,而以上種種行為都予以女方能夠同前男友再度交歡嘅假希望,由於最後都係冇進一步行動,因而令女方失望,所以女方要索償三十五萬英鎊!各位男士睇到啦,以後咪拈花惹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