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嘅老婆,介紹個同鄉姊妹畀我認識,原來囡囡喺工廠打工,但係臨近年尾,老闆提早放佢哋返鄉下過年,即係成年加埋只收得十一個月嘅人工,囡囡唔夠錢攞返鄉下,於是想賺啲快錢。
假如走去夜場返工,又要畀好多雜費,又要睇人面色,所以囡囡唔制,而且喺夜場返工,萬一畀人發現,名聲受損,以後都唔使見人,於是佢就向啲同鄉姊妹放風,睇吓佢哋啲老公,有冇朋友介紹上嚟玩,佢就客串做三陪。
一來可以賺啲錢,二來畀人睇到都可以話係男朋友,唔會麻煩,據佢講呢兩個星期已經接咗四五個客,最少都畀五百,有啲仲畀到一兩千,估計最少搵到四五千蚊,就可以坐飛機返鄉下過年啦!
撰文: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