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軍手記:夜店Dancer一腳踢

從前喺內地夜店工作嘅Dancer,通常都需要「趕場」,意思即係喺A店表演完,就會即刻趕去B店,為咗搵多啲,部分女仔甚至一晚走幾間場,雖然辛苦,但為咗搵食,可謂別無選擇。不過,家吓做Dancer已經唔需要受趕場之苦,事關好多夜店都會安排佢哋做埋營銷,即係佢哋跳舞表演之餘,仲會做埋公關角色,兼任負責Sell客嘅Sales,同時需要陪客飲酒玩樂。

據了解,呢種Dancer加營銷制度,其實唔係一件新鮮事,早年喺部分深圳夜場已經出現過類似情況,負責人喺場中放咗一啲好似燈頭嘅女仔,負責Call客嚟玩、拉客。而收入方面,每個月有固定底薪,再跟公司拆每個捧場客消費嘅比例。當佢哋唔需要表演嘅時候,就會落場陪客人吹水、飲酒、玩骰盅等。

一個人做幾項工作,聽落似乎好辛苦,之不過唔少女仔都話冇所謂,反而覺得好Enjoy,一位喺深圳某大的士高工作嘅Dancer表示,呢個兼任多個範疇嘅工作方式,一來可以為佢帶來更多收入,二來可以乘機學習更多跳舞以外嘅工作技巧,就算唔好彩畀老闆炒魷都唔怕冇出路。

撰文: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