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日老友成哥遇到單麻煩嘢,叫我出嚟睇吓有冇計拆掂佢,事緣成哥喺內地識到條三陪妹,兩人情投意合,於是齊齊同居,大家相安無事,生活咗一年,但最近條女嘅前度男朋友竟然搵上門,話佢當年使咗好多錢,要求條女畀分手費。
成哥聽條女講,由於事前冇跟條友講分手,家陣再同其他男人一齊,於理不合,所以應該賠償畀前男友,仲話賠兩萬蚊畀人,我聽到呢度,馬上叫成哥千祈咪制,叫條女由長安搬嚟深圳住,如果條仔有本事搵到落嚟,咁就證明佢哋兩個係有嘢。
中國咁大,佢哋只係平民百姓,除非佢哋有聯繫,否則邊咁易搵到佢,何況一開口就兩萬似乎食水太深,人哋做咗十幾年夫妻,分手都係收一萬八千啫,有啲幾千蚊就搞掂,我叫佢小心啲,咪輕易上當,其實內地真係興畀分手費,特別係不忠一方,更要畀錢出嚟賠償另一方,呢個係不成文規矩,但如果對方開天殺價或者暴力恐嚇,一於報警處理,千祈咪妥協,有證據就上法院等個官判,先至係最好辦法。
撰文: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