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轉發報刊內容海關拘兩人
07/03/2009

【 本 報 訊 】 市 民 在 未 獲 授 權 下 , 經 互 聯 網 將 報 章 雜 誌 的 文 章 及 圖 片 轉 發 給 他 人 亦 屬 違 法 。 海 關 本 周 三 採 取 行 動 , 拘 捕 兩 名 男 子 , 他 們 涉 嫌 非 法 轉 載 本 港 多 份 報 章 及 雜 誌 內 的 文 章 及 圖 片 , 透 過 互 聯 網 供 用 戶 免 費 閱 覽 , 海 關 在 二 人 的 住 宅 檢 獲 三 部 電 腦 及 相 關 上 網 設 備 , 總 值 二 萬 六 千 元 。

複 製 上 載 至 討 論 區 涉 侵 權
兩 名 被 捕 男 子 分 別 廿 五 及 廿 七 歲 , 海 關 反 互 聯 網 盜 版 隊 接 獲 舉 報 , 發 現 有 網 上 討 論 區 利 用 網 頁 程 式 , 將 多 份 報 章 、 雜 誌 在 網 上 刊 登 的 文 章 及 圖 片 連 結 , 然 後 複 製 及 上 載 到 涉 案 的 討 論 區 伺 服 器 內 , 再 因 應 用 戶 的 選 擇 , 將 文 章 及 圖 片 送 到 用 戶 的 電 腦 中 。

海 關 發 言 人 指 , 根 據 《 版 權 條 例 》 , 任 何 人 在 未 獲 版 權 擁 有 人 特 許 的 情 況 下 , 分 發 侵 犯 版 權 複 製 品 , 達 到 損 害 擁 有 權 的 程 度 即 屬 違 法 , 最 高 可 被 判 入 獄 四 年 及 每 件 侵 權 物 品 罰 款 五 萬 元 ; 此 外 , 亦 可 能 被 版 權 擁 有 人 追 討 損 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