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硬兼施陳振聰願庭外和解
26/02/2009

已 故 華 懋 集 團 主 席 龔 如 心 的 千 億 元 遺 產 案 , 高 院 昨 開 庭 審 理 華 懋 慈 善 基 金 ( 下 稱 「 華 懋 」 ) 要 求 把 開 審 日 期 推 遲 兩 個 月 的 申 請 , 但 法 官 批 准 開 審 日 期 只 能 推 遲 兩 個 星 期 至 五 月 十 一 日 。 而 陳 振 聰 陣 營 則 軟 硬 兼 施 , 在 庭 上 指 華 懋 財 困 之 餘 , 更 趁 勢 進 迫 消 耗 對 方 「 銀 彈 」 , 指 今 次 推 遲 開 審 令 陳 振 聰 浪 費 四 百 四 十 七 萬 元 訟 費 和 遺 產 管 理 費 , 要 求 華 懋 在 開 審 前 先 付 該 筆 保 證 金 , 法 官 押 後 至 三 月 十 二 日 審 理 有 關 申 請 。 而 陳 振 聰 在 庭 外 露 出 得 意 的 笑 容 , 並 稱 希 望 華 懋 一 切 順 利 , 強 調 沒 有 為 和 解 設 下 框 架 和 底 線 , 勸 華 懋 和 解 。

開 審 有 期 陳 振 聰 風 騷
代 表 華 懋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張 健 利 在 庭 上 指 出 , 華 懋 近 日 撤 換 律 師 團 , 新 律 師 團 要 花 時 間 為 案 件 做 準 備 , 華 懋 打 算 再 聘 請 一 名 專 攻 刑 事 法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 故 希 望 將 開 審 日 期 由 今 年 四 月 廿 七 日 改 為 六 月 底 。 旁 聽 席 上 的 陳 振 聰 , 一 直 表 情 嚴 肅 細 心 聆 聽 , 當 法 官 初 步 表 態 想 把 開 審 日 期 改 為 五 月 十 一 日 , 而 張 健 利 表 示 未 到 六 月 底 都 不 可 以 準 備 好 時 , 陳 振 聰 立 即 露 出 笑 容 。 法 官 最 後 將 開 審 日 期 定 為 五 月 十 一 日 。

代 表 陳 振 聰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夏 利 士 表 示 , 推 遲 兩 個 星 期 開 審 , 估 計 令 陳 振 聰 白 白 浪 費 三 百 三 十 七 萬 元 律 師 費 , 華 懋 應 該 負 責 有 關 訟 費 。 另 外 , 遺 產 管 理 費 則 增 加 了 一 百 一 十 萬 元 , 如 果 陳 振 聰 在 這 場 爭 產 官 司 中 獲 勝 , 華 懋 也 應 該 賠 償 給 陳 。 華 懋 現 時 出 現 嚴 重 財 政 困 難 , 陳 振 聰 擔 心 華 懋 一 旦 敗 訴 後 無 力 支 付 有 關 款 項 , 故 要 求 法 官 下 令 華 懋 在 三 月 十 八 日 前 先 將 該 兩 筆 款 項 繳 付 給 高 院 作 保 證 金 。 法 官 決 定 於 三 月 十 二 日 審 理 陳 振 聰 一 方 提 出 的 訟 費 和 保 證 金 申 請 。

「 和 解 無 框 架 無 底 線 」
這 場 鬥 擲 「 銀 彈 」 的 官 司 , 陳 振 聰 和 華 懋 都 各 不 相 讓 , 若 高 院 最 終 下 令 華 懋 在 開 審 前 繳 付 上 述 合 共 四 百 四 十 七 萬 元 的 保 證 金 , 預 計 會 令 近 日 出 現 財 困 的 華 懋 百 上 加 斤 。 華 懋 代 表 律 師 何 文 基 在 庭 外 被 問 到 陳 振 聰 一 方 是 否 想 藉 此 向 華 懋 施 壓 時 , 並 沒 有 直 接 回 應 , 僅 表 示 待 陳 振 聰 一 方 提 出 申 請 時 自 會 處 理 , 並 強 調 華 懋 有 足 夠 資 金 打 這 場 官 司 。

對 於 法 官 只 肯 推 遲 兩 個 星 期 開 審 , 何 文 基 說 : 「 ( 準 備 案 件 ) 係 好 辛 苦 , 一 定 有 好 多 唔 可 以 即 刻 做 到 」 , 當 中 包 括 找 專 家 證 人 。

另 一 方 面 , 陳 振 聰 在 庭 外 施 「 軟 功 」 , 指 和 解 之 門 仍 然 打 開 , 又 笑 說 : 「 希 望 佢 ( 華 懋 ) 一 切 順 利 啦 , 希 望 對 方 事 事 順 利 啦 ! 」 陳 又 說 : 「 呢 個 訴 訟 如 果 可 以 和 解 , 可 以 慳 番 好 多 時 間 , 只 要 大 家 放 低 成 見 , 放 低 個 人 利 益 , 其 實 對 我 講 , 和 解 係 無 一 個 框 架 無 底 線 。 」

案 件 編 號 : HCAP 8 / 2007


龔 如 心 與 陳 振 聰 情 侶 裝 親 暱 合 照 首 度 曝 光 , 照 片 攝 於 九 三 年 除 夕 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