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和須交龔如心醫療紀錄
29/11/2008

【 本 報 訊 】 已 故 華 懋 集 團 主 席 龔 如 心 的 千 億 元 遺 產 案 , 高 院 昨 接 納 陳 振 聰 及 華 懋 慈 善 基 金 雙 方 提 出 的 申 請 , 向 養 和 醫 院 及 其 董 事 局 主 席 李 維 達 醫 生 發 出 傳 票 , 下 令 院 方 及 李 維 達 於 下 月 十 五 日 到 法 庭 , 交 出 龔 臨 終 前 半 年 在 該 院 接 受 治 療 的 醫 療 紀 錄 , 當 中 包 括 龔 訂 立 ○ 六 年 遺 囑 兼 入 院 當 日 的 醫 療 紀 錄 。

焦 點 龔 06 年 遺 囑
代 表 華 懋 慈 善 基 金 的 律 師 喬 柏 仁 在 庭 外 稱 , 龔 於 ○ 六 年 十 月 十 六 日 起 入 住 養 和 醫 院 , 並 於 同 日 立 了 ○ 六 年 遺 囑 , 她 於 兩 日 後 在 養 和 接 受 第 一 次 治 療 , 期 間 曾 進 出 養 和 , 至 ○ 七 年 四 月 三 日 逝 世 , 惟 喬 柏 仁 不 肯 透 露 龔 如 心 是 入 院 前 或 入 院 後 才 訂 立 ○ 六 年 遺 囑 。

對 於 ○ 六 年 遺 囑 , 華 懋 慈 善 基 金 和 陳 振 聰 各 執 一 詞 。 華 懋 慈 善 基 金 指 , 龔 如 心 是 被 陳 振 聰 誤 導 而 立 該 份 「 風 水 遺 囑 」 , 以 求 續 命 , 根 本 無 意 把 遺 產 交 給 陳 振 聰 。 惟 陳 振 聰 卻 自 揭 與 龔 如 心 有 十 多 年 私 情 , 聲 稱 龔 如 心 因 為 與 他 有 親 密 關 係 而 訂 立 該 份 遺 囑 , 讓 他 繼 承 遺 產 , 相 信 龔 如 心 入 院 當 日 的 醫 療 紀 錄 可 能 成 為 其 中 一 個 焦 點 。

陳 振 聰 與 華 懋 慈 善 基 金 昨 日 分 別 提 出 申 請 , 要 求 高 院 向 養 和 和 李 維 達 發 出 傳 票 , 下 令 院 方 和 李 維 達 交 出 龔 如 心 在 養 和 接 受 治 療 期 間 的 醫 療 紀 錄 。

陳 想 取 得 的 是 龔 如 心 入 院 至 ○ 六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期 間 的 醫 療 紀 錄 , 但 華 懋 慈 善 基 金 則 欲 索 取 其 餘 治 療 期 間 的 醫 療 紀 錄 。

法 官 接 納 陳 振 聰 和 華 懋 慈 善 基 金 雙 方 的 申 請 , 向 養 和 和 李 維 達 發 出 傳 票 。 按 規 定 , 養 和 和 李 維 達 要 在 當 日 指 定 時 間 到 法 庭 交 出 龔 如 心 於 ○ 六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至 逝 世 時 在 養 和 的 醫 療 紀 錄 。 如 果 養 和 或 李 維 達 有 異 議 , 要 在 當 日 前 向 法 庭 申 請 撤 銷 傳 票 。

喬 柏 仁 庭 外 指 李 維 達 並 非 龔 如 心 的 主 診 醫 生 , 向 他 發 出 傳 票 , 純 粹 因 為 他 是 養 和 董 事 局 主 席 , 雙 方 今 次 只 會 要 求 李 維 達 交 出 有 關 文 件 , 毋 須 他 接 受 盤 問 。 至 於 兩 名 ○ 六 年 遺 囑 見 證 人 吳 崇 武 和 王 永 祥 已 交 出 簽 名 樣 本 , ○ 六 年 遺 囑 稍 後 會 被 送 往 英 國 鑑 證 筆

案 件 編 號 : HCAP 8/2007


高 院 下 令 養 和 醫 院 及 董 事 局 主 席 李 維 達 下 月 出 庭 , 交 出 龔 如 心 在 該 院 接 受 治 療 的 紀 錄 。 ( 資 料 圖 片 )


龔 如 心 ○ 六 年 十 月 十 六 日 起 向 養 和 醫 院 求 醫 , 當 日 更 立 了 ○ 六 年 的 遺 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