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郭老太出山
28/05/2008

擾 攘 多 時 的 新 鴻 基 地 產 兄 弟 鬩 牆 事 件 , 終 暫 告 一 段 落 。 郭 炳 湘 於 最 後 關 頭 打 溫 情 牌 未 能 奏 效 , 新 地 董 事 局 昨 日 議 決 免 去 他 的 主 席 及 行 政 總 裁 職 位 , 改 任 無 實 權 的 非 執 行 董 事 , 主 席 則 由 母 親 郭 鄺 肖 卿 以 七 十 九 歲 高 齡 接 任 , 她 可 能 是 本 港 上 市 公 司 最 年 長 女 主 席 之 一 , 而 行 政 總 裁 職 務 則 由 兩 名 弟 弟 郭 炳 江 及 郭 炳 聯 分 擔 。 郭 氏 三 兄 弟 同 掌 新 地 的 時 代 從 此 畫 上 句 號 。

郭 炳 湘 : 遭 「 莫 須 有 」 理 由 撤 職
郭 炳 湘 則 發 表 聲 明 : 「 很 遺 憾 地 , 董 事 局 完 全 無 視 本 人 過 往 十 八 年 對 新 地 的 貢 獻 及 辛 勞 , 以 莫 須 有 的 理 由 , 撤 銷 本 人 於 新 地 的 職 銜 。 」 他 表 示 會 以 非 執 董 的 身 份 , 繼 續 嚴 密 監 察 新 地 運 作 , 以 維 護 全 體 股 東 最 大 利 益 。

新 地 董 事 局 昨 早 舉 行 會 議 , 各 董 事 十 一 時 起 陸 續 到 達 灣 仔 新 鴻 基 中 心 , 當 中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家 祥 到 場 後 , 更 向 在 場 傳 媒 微 笑 揮 手 , 神 態 輕 鬆 。 至 下 午 約 一 時 , 部 分 董 事 先 後 離 開 , 但 無 接 受 在 場 記 者 訪 問 。 下 午 一 時 四 十 分 , 新 地 率 先 透 過 港 交 所 網 站 , 宣 布 免 去 郭 炳 湘 主 席 及 行 政 總 裁 職 位 。

新 地 副 主 席 李 兆 基 說 , 董 事 局 基 本 上 一 致 同 意 新 高 層 任 命 議 案 , 「 個 個 都 有 投 票 , 差 不 多 個 個 都 係 一 致 , 無 乜 特 別 」 。

郭 老 太 暫 接 任 主 席 至 12 月
消 息 透 露 , 郭 炳 湘 沒 有 出 席 會 議 , 但 提 交 一 封 信 給 董 事 局 , 堅 持 與 郭 炳 江 及 郭 炳 聯 有 協 議 , 大 家 同 意 由 醫 學 報 告 決 定 其 去 留 。 至 於 董 事 局 會 議 的 氣 氛 則 平 和 , 十 六 名 董 事 局 成 員 一 致 通 過 罷 免 郭 炳 湘 。

董 事 局 又 認 為 , 鄺 肖 卿 擔 任 新 地 主 席 , 具 有 穩 定 作 用 。 不 過 , 鄺 肖 卿 任 期 至 今 年 十 二 月 股 東 周 年 大 會 為 止 , 消 息 指 她 任 主 席 只 是 過 渡 安 排 。

鍾 士 元 : 兩 弟 處 理 手 法 不 妥
消 息 又 指 非 執 董 鍾 士 元 雖 贊 成 罷 免 郭 炳 湘 , 但 在 會 上 直 指 郭 炳 江 及 郭 炳 聯 在 今 次 事 件 上 處 理 手 法 不 妥 當 。 郭 炳 湘 轉 任 非 執 董 後 , 每 年 只 有 十 萬 元 董 事 袍 金 , 而 新 地 ○ 六 至 ○ 七 年 年 報 顯 示 , 連 同 袍 金 、 薪 金 、 津 貼 及 花 紅 等 , 他 一 年 收 二 百 零 六 萬 元 。

新 地 的 通 告 表 示 , 鄺 肖 卿 擁 有 逾 四 十 年 房 地 產 經 驗 , 在 郭 得 勝 年 代 , 協 助 公 司 發 展 , 後 來 又 指 導 新 地 郭 氏 基 金 及 郭 得 勝 基 金 的 工 作 , 並 參 與 多 項 公 益 及 社 會 活 動 , 深 受 董 事 局 及 管 理 層 敬 重 。

新 地 指 有 關 決 定 是 以 公 司 及 股 東 最 大 利 益 為 依 歸 , 重 申 公 司 現 有 業 務 策 略 不 變 , 一 切 運 作 如 常 , 繼 續 發 揮 集 體 領 導 優 勢 , 提 升 企 業 管 治 水 平 。

新 地 創 辦 人 郭 得 勝 八 九 年 退 休 後 , 新 地 踏 入 郭 氏 三 兄 弟 同 掌 公 司 的 時 代 , 之 後 公 司 業 務 不 斷 壯 大 , 成 為 全 港 最 大 發 展 商 , 市 值 由 九 ○ 年 的 二 百 五 十 四 億 元 , 增 至 現 時 超 過 三 千 億 元 。


郭 老 太 以 七 十 九 歲 高 齡 出 任 新 地 主 席 , 可 能 是 本 港 金 融 界 一 項 紀 錄 。


郭 炳 湘 認 為 , 董 事 局 是 以 「 莫 須 有 」 理 由 罷 免 他 的 職 務 。


有 傳 鍾 士 元 在 會 上 直 指 郭 炳 江 及 郭 炳 聯 處 理 今 次 事 件 的 手 法 欠 理 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