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死傷車禍 九巴司機停牌
18/09/2007

【 本 報 訊 】 過 去 十 一 年 屢 獲 九 龍 巴 士 公 司 頒 發 安 全 駕 駛 獎 的 巴 士 司 機 , 今 年 二 月 十 七 日 農 曆 年 卅 晚 , 駕 駛 69 M 線 巴 士 時 而 跟 車 太 貼 , 與 前 面 櫃 車 相 撞 , 巴 士 上 層 左 邊 車 殼 更 被 削 開 , 前 排 兩 名 男 女 乘 客 如 「 炮 彈 飛 人 」 被 拋 出 車 外 , 釀 成 一 死 十 三 傷 , 四 十 二 歲 男 子 李 景 洪 不 治 。

近 五 百 同 事 代 求 情
案 件 審 訊 後 , 被 控 危 險 駕 駛 致 他 人 死 亡 罪 的 被 告 , 此 罪 不 成 立 , 而 被 裁 定 較 輕 的 不 小 心 駕 駛 罪 成 , 判 罰 五 千 元 及 停 牌 一 年 。

五 十 二 歲 被 告 李 惠 民 , 昨 由 數 十 名 九 巴 同 事 陪 同 下 到 庭 應 訊 , 獲 輕 判 後 未 有 回 答 記 者 提 問 , 而 人 緣 甚 佳 的 他 , 昨 更 得 到 近 五 百 名 同 事 聯 署 致 函 求 情 。 辯 方 求 情 指 , 被 告 由 九 五 年 起 連 續 十 一 年 獲 公 司 頒 發 安 全 駕 駛 及 表 現 良 好 獎 , 今 次 意 外 純 因 一 時 不 專 注 駕 駛 所 致 。 九 巴 發 言 人 指 , 被 告 現 時 仍 放 工 傷 假 , 未 回 應 是 否 會 對 他 作 出 懲 處 或 解 僱 。

裁 判 官 判 刑 時 指 事 發 路 段 是 上 斜 及 轉 彎 位 , 在 巴 士 前 方 的 貨 櫃 車 將 車 速 減 慢 至 時 速 卅 至 四 十 公 里 ; 惟 被 告 未 有 留 神 , 竟 在 巴 士 非 常 貼 近 前 車 時 始 懂 煞 車 , 可 惜 為 時 已 晚 , 巴 士 左 前 方 已 撞 向 貨 櫃 車 拖 的 貨 櫃 右 上 方 。 雖 然 事 後 被 告 曾 作 出 扭 右 、 煞 車 等 自 救 , 巴 士 左 邊 車 殼 仍 被 削 開 , 兩 名 乘 客 更 從 巴 士 上 層 墮 地 。

裁 判 官 指 被 告 當 時 明 顯 未 有 留 心 路 面 交 通 , 態 度 遠 遜 於 合 格 駕 駛 者 , 卻 未 達 危 險 駕 駛 程 度 , 故 改 為 裁 定 他 不 小 心 駕 駛 罪 成 。

案 件 編 號 : TMCC 2769/2007


被 告 李 惠 民 昨 獲 輕 判 罰 款 及 停 牌 , 毋 須 入 獄 。 多 名 同 僚 昨 到 庭 支 持 。 ( 羅 錦 鴻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