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內地女博士生 賄教授囚半年
15/12/2006

【 本 報 訊 】 期 考 逼 近 , 莘 莘 學 子 為 考 試 而 努 力 準 備 , 但 亦 有 人 欲 以 「 另 類 」 方 法 求 取 好 成 績 。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一 名 由 湖 北 省 武 漢 市 來 港 的 廿 五 歲 哲 學 博 士 女 生 兼 學 助 理 , 稱 因 擔 心 期 終 考 試 成 績 欠 佳 , 本 月 初 將 一 萬 元 賄 款 , 放 入 信 封 再 放 進 授 的 信 箱 內 , 要 求 對 方 披 露 試 題 及 答 案 ; 惟 授 不 為 其 「 厚 禮 」 所 動 , 在 廉 署 安 排 下 , 假 意 答 應 受 賄 約 她 在 咖 啡 店 會 面 時 將 她 拘 捕 。 女 被 告 昨 在 九 龍 城 法 院 承 認 一 項 向 公 職 人 員 提 供 利 益 罪 , 被 判 入 獄 六 個 月 。

主 任 裁 判 官 唐 文 指 被 告 所 犯 的 罪 行 嚴 重 , 而 她 對 法 例 不 熟 悉 也 非 犯 罪 的 藉 口 , 故 必 須 判 監 , 更 下 令 將 涉 案 一 萬 元 賄 款 充 公 。

武 漢 來 港 攻 讀 一 萬 元 買 試 題
女 被 告 陳 靜 ( 廿 五 歲 ) , 被 控 本 月 六 日 向 城 市 大 學 副 授 戴 暉 輝 提 供 一 萬 元 賄 款 , 作 為 向 她 洩 露 研 究 課 程 Selected Topics in Applied Analysis ( 下 稱 STAA ) 期 終 試 的 報 酬 。 城 大 昨 發 表 聲 明 , 指 該 校 早 前 獲 悉 事 件 後 , 決 定 立 即 向 廉 署 舉 報 , 至 於 涉 案 女 被 告 , 校 方 會 為 她 提 供 適 當 輔 導 及 其 他 協 助 。

案 情 指 , 被 告 在 今 年 九 月 持 內 地 旅 遊 證 件 從 家 鄉 武 漢 來 港 , 戴 暉 輝 博 士 則 在 城 大 擔 任 副 授 , 任 應 用 數 學 的 科 目 STAA , 該 科 本 月 十 六 日 期 終 考 試 。 本 月 六 日 被 告 在 戴 的 信 箱 內 放 入 一 萬 元 賄 款 , 繼 而 寄 發 匿 名 電 郵 要 戴 向 她 提 供 試 題 及 答 案 。 本 月 十 一 日 , 被 告 續 發 兩 電 郵 , 催 促 戴 將 試 題 及 答 案 電 郵 給 她 , 戴 遂 向 校 方 及 廉 署 舉 報 , 並 交 出 賄 款 。

在 十 二 日 , 戴 佯 裝 受 賄 , 發 電 郵 約 被 告 翌 日 在 荷 里 活 廣 場 星 巴 克 咖 啡 店 見 面 ; 十 三 日 , 戴 帶 同 試 題 、 答 案 及 空 白 答 題 簿 赴 約 , 當 被 告 開 始 在 答 題 簿 抄 答 案 , 以 求 考 試 時 能 提 早 交 卷 時 , 遭 埋 伏 的 廉 署 人 員 拘 捕 , 她 在 警 誡 下 承 認 犯 案 。

案 件 編 號 : KCCC 750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