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幕驚心:孌童魔誘殺五歲劍癡
15/10/2005

成 年 人 尚 且 會 因 貪 圖 便 宜 , 而 墮 進 一 些 寶 藥 黨 、 電 子 黨 的 圈 套 , 又 何 況 是 五 歲 孩 子 呢 ! 一 名 男 童 就 因 貪 玩 和 好 奇 心 , 被 孌 童 傾 向 的 狂 漢 以 「 發 光 寶 劍 」 利 誘 到 家 中 玩 耍 , 而 慘 遭 扼 殺 橫 禍 。

「 兵 捉 賊 」 曾 經 是 小 孩 最 喜 愛 的 遊 戲 , 一 柄 膠 槍 、 兩 把 膠 劍 , 追 追 逐 逐 已 樂 上 半 天 。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月 十 日 中 午 , 五 歲 的 峰 仔 放 學 後 以 心 愛 的 「 螢 光 劍 」 迎 戰 比 他 小 一 歲 的 宇 仔 , 但 依 然 佔 不 了 上 風 。 提 升 武 器 的 級 數 似 乎 是 致 勝 的 不 二 法 門 。

「 傻 仔 」 阮 榮 江 看 在 眼 內 , 立 即 趨 前 表 示 可 「 拔 劍 相 助 」 : 「 細 路 , 我 屋 企 有 把 會 發 光 發 聲 絕 世 好 劍 , 你 揀 , 一 人 一 把 再 較 量 。 」 眼 見 面 前 這 個 叔 叔 雖 然 高 頭 大 馬 , 但 紅 色 T- 恤 上 印 兩 隻 熊 仔 , 似 乎 跟 他 們 分 別 不 大 , 峰 仔 早 已 心 猿 意 馬 。 「 余 梓 峰 , 唔 好 跟 佢 去 啊 ! 」 宇 仔 雖 然 年 紀 小 , 但 論 定 力 反 而 稍 勝 剛 升 讀 小 一 的 峰 仔 : 「 我 完 把 劍 再 返 同 你 玩 ! 」 可 憐 宇 仔 獨 自 在 元 州 公 園 苦 候 , 但 峰 仔 卻 再 沒 有 出 現 。

數 小 時 後 , 在 距 離 元 州 不 遠 的 一 幢 唐 樓 內 , 一 個 簇 新 的 藍 白 格 子 尼 龍 袋 被 棄 置 於 三 至 四 樓 的 梯 間 。 清 潔 工 人 起 初 不 以 為 然 , 但 到 傍 晚 六 時 , 發 現 尼 龍 袋 仍 擱 在 梯 間 , 遂 拉 開 拉 鏈 窺 看 , 一 隻 白 白 的 小 手 赫 然 彈 出 , 袋 內 尚 有 一 把 玩 具 劍 。 清 潔 工 人 嚇 至 魂 飛 魄 散 , 飛 奔 到 樓 下 報 警 。

父 託 人 照 顧 陰 陽 永 隔
男 童 屍 體 被 發 現 時 雖 有 微 溫 , 右 臉 頰 及 右 眼 有 瘀 腫 , 但 送 抵 醫 院 後 證 實 早 已 氣 絕 身 亡 , 估 計 是 尼 龍 袋 起 了 保 溫 作 用 , 由 於 袋 底 並 無 拖 拉 磨 蝕 的 痕 , 兇 手 極 可 能 就 在 大 廈 內 犯 案 。 警 方 封 鎖 了 整 幢 唐 樓 , 手 持 男 童 屍 體 照 片 逐 家 逐 戶 查 問 , 但 一 無 所 獲 。 直 至 晚 上 九 時 四 十 分 , 警 方 在 元 州 第 七 座 外 發 現 宇 仔 , 終 於 證 實 遇 害 男 童 就 是 已 失 蹤 了 近 半 日 的 余 梓 峰 。

余 父 得 悉 愛 兒 死 訊 後 悲 慟 不 已 , 狂 呼 「 個 仔 死 點 同 老 婆 交 代 ? 」 當 日 他 因 為 要 返 深 圳 探 望 妻 子 , 把 峰 仔 交 託 給 宇 仔 的 家 人 照 顧 , 豈 料 竟 與 兒 子 陰 陽 永 隔 。 案 發 翌 日 , 警 方 又 在 肇 事 唐 樓 外 發 現 一 個 跟 載 峰 仔 屍 體 一 模 一 樣 的 尼 龍 袋 , 面 塞 滿 書 本 、 盆 栽 、 西 裝 及 波 鞋 等 雜 物 , 一 度 引 來 陣 陣 疑 雲 , 但 其 實 最 可 疑 的 始 終 是 案 發 唐 樓 十 樓 一 個 板 間 房 。

多 次 案 底   警 埋 伏 擒 人
「 佢 係 越 南 人 , 平 時 好 似 『 低 低 』 咁 , 搬 都 唔 夠 兩 個 月 , 街 坊 都 嗌 佢 做 『 傻 仔 』 或 者 『 越 南 仔 』 … … 」 包 租 婆 表 示 該 單 位 的 租 客 阮 榮 江 行 為 古 怪 , 以 綜 援 維 生 , 間 中 在 電 視 台 做 臨 記 , 如 《 穆 桂 英 》 等 ; 甫 搬 進 來 便 要 求 把 唯 一 的 氣 窗 封 死 , 以 防 有 人 入 內 爆 竊 ; 應 承 了 會 長 租 後 又 反 口 。 有 街 坊 則 表 示 阮 平 日 酷 愛 「 煲 鹹 碟 」 , 案 發 前 不 久 才 新 購 入 了 VCD 放 映 機 , 更 四 出 向 鄰 居 商 借 「 人 獸 交 」 VCD , 阮 榮 江 在 童 屍 被 發 現 後 一 直 沒 有 現 身 。 警 方 發 現 阮 曾 有 八 次 案 底 , 當 中 四 次 為 非 禮 七 至 十 二 歲 小 童 , 自 七 七 年 起 患 有 精 神 病 , 多 次 進 出 小 欖 、 青 山 及 葵 涌 精 神 病 院 。

「 傻 仔 」 經 常 欠 租 欠 債 , 但 覆 診 卻 永 不 誤 時 , 案 發 後 五 天 正 是 他 覆 診 之 日 , 警 方 在 油 地 分 科 診 所 守 候 , 靜 待 他 自 投 羅 網 。 阮 榮 江 作 供 時 一 度 承 認 因 覬 覦 峰 仔 身 上 的 數 十 元 而 把 他 誘 騙 至 家 中 玩 「 三 公 」 , 並 指 峰 仔 輸 了 卻 不 認 帳 , 只 懂 哭 泣 , 為 怕 驚 動 鄰 居 , 便 扼 他 頸 部 達 數 分 鐘 , 直 至 峰 仔 毫 無 反 應 又 把 枕 頭 壓 在 他 頭 上 「 當 坐 」 ; 但 其 後 阮 又 反 口 指 自 己 是 受 人 錢 財 而 頂 罪 。 但 鐵 證 如 山 , 阮 被 裁 定 謀 殺 罪 成 , 被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阮 榮 江 謀 殺 罪 成 , 被 判 囚 終 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