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大車禍 司機無悔意 囚18月新 聞 — 要 聞

屯 門 公 路 汀 九 橋 前 年 七 月 釀 成 廿 一 人 死 廿 人 重 傷 的 嚴 重 巴 士 意 外 , 涉 撞 向 巴 士 的 肇 事 貨 櫃 車 司 機 李 秋 榮 , 昨 日 在 區 域 法 院 被 裁 定 危 險 駕 駛 引 致 他 人 死 亡 等 共 四 項 罪 名 成 立 , 法 官 嚴 斥 被 告 完 全 是 「 外 行 司 機 」 , 錯 誤 判 斷 釀 成 慘 劇 , 惟 法 官 認 為 判 決 結 果 不 能 令 死 者 復 活 , 經 考 慮 各 項 因 素 , 決 定 輕 判 被 告 即 時 入 獄 十 八 個 月 、 罰 款 一 萬 三 千 五 百 元 及 停 牌 兩 年 。 不 過 被 告 昨 在 聽 判 前 仍 無 表 現 悔 意 , 向 記 者 表 明 「 我 根 本 冇 錯 ! 」

暫 委 法 官 唐 慕 賢 昨 形 容 被 告 與 有 能 力 及 謹 慎 的 司 機 仍 有 一 段 「 遠 距 離 」 , 未 能 判 斷 路 面 情 況 ; 被 告 在 事 發 時 的 反 應 亦 反 映 他 是 「 恐 慌 、 未 受 訓 練 、 無 能 的 司 機 」 , 是 糟 透 的 門 外 漢 。 惟 法 官 認 為 事 件 由 種 種 巧 合 造 成 , 又 指 判 決 結 果 不 能 令 死 者 復 生 及 減 輕 死 者 家 屬 之 痛 苦 , 故 判 處 上 述 刑 罰 。 法 官 又 特 別 提 議 運 輸 署 及 坊 間 為 重 型 貨 車 的 考 生 提 供 緊 急 煞 車 考 試 。

事 發 後 兩 犯 超 速 罪
控 方 昨 在 庭 上 披 露 , 被 告 於 ○ 二 年 至 ○ 五 年 期 間 先 後 有 五 次 交 通 案 底 , 包 括 不 小 心 駕 駛 、 無 依 從 交 通 燈 指 示 等 , 被 告 均 被 罰 款 數 百 元 了 事 。 但 其 中 兩 項 案 底 , 竟 是 在 屯 門 大 車 禍 發 生 後 干 犯 的 , 被 告 兩 度 超 速 十 五 公 里 , 均 被 法 庭 判 罰 款 三 百 廿 元 , 顯 然 被 告 對 自 己 的 駕 駛 態 度 仍 無 改 善 , 被 告 昨 早 亦 認 為 自 己 對 今 次 車 禍 沒 有 責 任 , 「 我 根 本 冇 錯 ! 」

五 十 三 歲 的 被 告 李 秋 榮 , 被 控 於 ○ 三 年 七 月 十 日 在 汀 九 附 近 屯 門 公 路 新 界 方 向 道 路 上 駕 駛 中 型 貨 櫃 車 連 拖 車 , 引 致 廿 一 名 男 女 巴 士 乘 客 死 亡 , 他 不 認 罪 , 惟 昨 被 裁 定 罪 成 。 被 告 早 前 則 承 認 另 三 項 控 罪 , 包 括 使 用 一 部 車 身 及 配 件 並 非 在 良 好 及 可 使 用 狀 態 車 輛 、 使 用 一 部 懸 掛 系 統 並 非 保 持 有 效 運 作 車 輛 以 及 駕 駛 未 獲 發 有 效 牌 照 的 拖 車 。

主 控 官 單 蘭 德 昨 指 , 警 方 曾 將 涉 案 貨 櫃 車 之 車 主 帶 警 署 問 話 , 最 後 因 證 據 不 足 而 沒 起 訴 。 單 在 庭 外 稱 , 對 判 決 結 果 感 到 十 分 滿 意 , 她 認 為 判 罰 刑 期 恰 當 , 並 解 釋 很 少 同 類 案 會 判 處 最 高 的 五 年 監 禁 。 案 件 主 管 譚 榮 亮 則 透 露 , 死 因 庭 會 為 是 次 車 禍 的 廿 一 名 死 者 召 開 死 因 研 訊 , 下 月 預 審 , 預 計 有 關 保 險 公 司 及 巴 士 公 司 等 人 士 會 出 席 , 死 者 目 前 仍 未 有 死 亡 證 。

法 官 昨 早 在 裁 決 前 , 先 對 死 者 的 親 屬 致 以 深 切 哀 悼 , 並 對 生 還 者 寄 予 同 情 , 法 官 指 被 告 當 時 駕 駛 一 部 貨 櫃 車 連 拖 車 , 加 上 天 氣 潮 濕 等 環 境 因 素 , 理 應 加 倍 謹 慎 , 惟 被 告 卻 錯 誤 判 斷 其 行 駛 前 方 有 障 礙 , 換 線 撞 向 巴 士 導 致 慘 劇 , 反 映 被 告 錯 誤 地 判 斷 當 時 環 境 , 而 根 本 無 駕 駛 者 會 有 如 此 反 應 , 故 裁 定 被 告 罪 成 。

案 情 透 露 , 案 發 日 清 晨 六 時 許 , 一 名 九 巴 司 機 駕 駛 載 有 四 十 名 乘 客 的 巴 士 , 由 葵 涌 麗 瑤 巴 士 總 站 駛 往 天 水 圍 , 期 間 , 沿 中 線 行 車 的 被 告 在 事 發 地 點 突 然 改 線 , 將 在 慢 線 行 駛 的 巴 士 逼 向 天 橋 欄 杆 , 巴 士 急 墮 卅 公 尺 下 的 汀 九 村 山 坡 , 釀 成 廿 一 人 死 廿 人 重 傷 的 慘 劇 。

案 件 編 號 : DCCC   1281/2003


司 機 李 秋 榮 肇 禍 後 , 接 受 警 方 查 問 。


李 秋 榮 當 日 駕 駛 的 貨 櫃 車 將 巴 士 逼 向 欄 杆 墮 下 三 十 呎 下 山 坡 , 損 毀 嚴 重 。


屯 門 巴 士 大 車 禍 釀 成 二 十 一 人 死 亡 。 ( 資 料 圖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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